附申請表連結|詳情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新冠肺炎期間,入境民眾均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or居家隔離,國民只要符合政府的防疫規定,便可申請。
申請單位 | 補助項目 | 補助對象 | 補助金額 | 補助期限 |
衛生福利部 | 防疫補償金 | 國人/ 持居留證的檢疫或隔離者/照顧者 | 每日1,000元 至多15,000元 | 檢疫或隔離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 |
臺北市政府觀傳局 | 防疫住宿補助 | 設籍於臺北市的國人或 持居留證的檢疫或隔離者 | 每日1,000元 至多7,000元 | 檢疫或隔離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 |
交通部觀光局 | 防疫旅宿補助 | 防疫旅宿業者 | 每日每房800元 | 至2020/12/31或觀光局補助款用罄時 |
衛生福利部|防疫補償金重點說明
申請條件 | 1.自2020年3月17日起,非必要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取消防疫補償金。(如為奔喪或辦理公司或企業指派工作業務因素除外) 2.自2020年6月17日起(入境日),「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3.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不得領取。 4.隔離或檢疫期間無違規。 5.隔離或檢疫期間無支領薪水或報酬。 6.領有隔離或檢疫通知書。 7.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 | 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申請 |
處理時程 | 未公開時程 |
申請資料(檢疫者/隔離者) | 1.申請書(點我下載申請書pdf檔)(點我下載申請書word檔)(點我下載申請書odt檔)。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3.受隔離或檢疫者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倘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得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請使用非靜止戶帳號。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不可使用,否則將無法完成匯款) 4.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點我下載證明pdf檔)(點我下載證明word檔)(點我下載證明odt檔)。 5.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點我下載切結書pdf檔)(點我下載切結書word檔)(點我下載切結書odt檔)。 6.受隔離或檢疫者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倘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得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請使用非靜止戶帳號。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不可使用,否則將無法完成匯款) 7.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例如:倘為國外文件,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始得視為有效之證明文件;倘為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之文書,應經行政院設立(如大陸委員會香港、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
申請資料(照顧者) | 1.申請書(點我下載申請書pdf檔)(點我下載申請書word檔)(點我下載申請書odt檔)。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3.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請使用非靜止戶帳號。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不可使用,否則將無法完成匯款) 。 4.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點我下載證明pdf檔)(點我下載證明word檔)(點我下載證明odt檔)。 5.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點我下載切結書pdf檔)(點我下載word檔)(點我下載切結書odt檔)。 6.照顧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者,檢附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7.受隔離或檢疫者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8.受隔離或檢疫者為十二歲以上尚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檢附就學相關證明(如註冊收據等)。 9.受隔離或檢疫者為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10.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
相關連結|
衛生福利部防疫補償金申請:https://reurl.cc/GrqGox
臺北市政府觀傳局防疫住宿補助:https://reurl.cc/R179je